Pastor Priscilla是證道浸信會的教牧 , 十四歲決志信主,經歷祈禱的力量 ,上帝滿滿的祝福 ,她在香港教學和牧會多年 ,在天水圍渡過無數個日與夜 ,四年前移民加拿大 ,一生跟隨主的腳踪行。
感謝神,讓我從小認識祂,在祂的愛眷下成長。
我媽媽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,我從小就返教會,教會成為我第二個家,每個星期日,我都會上教會的主日學,聽聖經故事,我小時候,時常因背誦金句而得到很多精美的文具。這些金句成為我長大後,做人處事的指南針 !
記得我上小學三年班的時候,體育科老師非常兇惡,時常罰學生,有一次,我要上體育課,在家找尋我的白波鞋,搵了很多地方,也找不到!我心裏很驚慌,知道老師一定會罰我!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,於是,我就只有禱告,祈求神幫助我,結果,我居然在我的床下底找着我的一雙白波鞋,那地方我之前已經找過很多次!那經歷使我深深相信神實在是一位愛人,看顧人的神。
到了中學,我非常喜愛閱讀屬靈書籍,當時,教會有一個很大的圖書館,我常常在那裡找一些屬靈偉人的傳奇來看,這些書籍讓我更多認識神的大能,神在人身上的作為,我也很想學這些屬靈偉人一樣,去事奉這位又真又活的神!
在我十四歲那年,教會少年團契舉辦了一個佈道會,當講員呼召時,我就毅然行出去,願意相信耶穌,一生跟從祂。那次決志之後,我更加切實去實行神的教導,向我的同學傳福音,帶他們返教會,相信耶穌。
我媽媽有六個兒女,我排行第五,每天,媽媽都要煮飯及料理家務,沒有時間與我們相處,而我兩個姐姐也很早出去工作,時常沒有在家,所以,我在家中就好像被忽略的一個。
但天父就像我的家人一樣,決志後,我每天都讀聖經和祈禱,禱告是我最開心的時刻,因為我會把我心裏一切開心或不開心的事情,與我的天父來傾訴,就好像向着我家人傾訴一樣,親近主就成為我生活的一部份,也是我年青時,最開心的時光!
我有一個非常愛主的母親,但我的爸爸卻是一個非常喜歡賭博,不顧家庭的人,他每次因賭馬輸了錢,就回來家中打媽媽和打子女。他常常打到媽媽和我們皮開肉爛,連鄰居也看不過眼,有一次我們什至趕他走!我心裏非常痛恨有這樣一個父親,我也嬲怒神為何給我一個如此差勁的父親!甚至懷疑神的能力,為何讓我媽媽這位如此愛祂的女兒,受這麼多的苦!
但後來,我慢慢地想通了!這正正證明了信仰的寶貴!媽媽因着她所持守的基督教,默默地撫育她的兒女,沒有埋怨!仍然有盼望地生活!
相反,我爸爸卻因沒有信仰,所以,生命沒有盼望,以致沉醉在賭博之中,不顧家庭!
所以,我明白信仰對人的重要性,從那時起,我沒有再恨我的爸爸,相反,我常常為他禱告,希望有一天他能夠信耶穌,以致他的生命有盼望!
感謝神,為他禱告三十多年後,他晚年的時候,決志相信耶穌,並在他離世前,洗禮歸入主的名下!
時間過得很快,由信主到現在,已經有幾十年了,在這數十年中,人生經歷高高低低,但神就好像申命記32章所說,祂看顧我,保護我,並引導我!讓我每天都在祂愛的環抱下生活!
耶和華遇見他在曠野、荒涼野獸吼叫之地,就環繞他、看顧他、保護他,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。又如鷹攪動巢窩,在雛鷹以上兩翅搧展,接取雛鷹,背在兩翼之上。這樣,耶和華獨自引導他,並無外邦神與他同在。(申命32:10-12)